实用新型、发明和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权。以下是关于这三类可申请专利的内容的详细解释:
1. 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同时,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还需具备以下特性:
1. 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在申请日之前未曾有相同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公之于众或实际使用。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 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此外,申请专利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申请人须为专利权人或经其授权之人,涵盖发明者及企事业单位等受让发明人专利申请之人。
2. 材料完备:包含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申请文件,且提交格式须符规。
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还需满足相应特殊条件,如外观设计专利需兼具美观性、适用性及独特性。并且,在申请专利时,需要向国家专利机关提交一系列申请文件,经过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后,如果合格,才能被授予专利权。
总之,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实用新型、发明和外观设计才能申请专利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