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申请专利,特别是指发明专利的申请,是一个相对复杂且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的过程。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对发明专利申请流程的详细归纳:
一、发明专利申请条件
1. 新颖性: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即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 实用性: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此外,发明专利的申请应当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二、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1. 请求书:写明发明名称,发明人、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 说明书: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同时,说明书应当包括技术背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如有)、具体实施方式等部分。
3.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三、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1. 受理阶段:
*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 如果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如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等),或申请文件不齐备,或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等,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2. 初步审查阶段:
*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 初审主要审查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包括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
* 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不合格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3. 公布阶段:
*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
* 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4. 实质审查阶段:
*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 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 申请人应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或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如有必要)。
5. 授权阶段:
* 如果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以及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等。
* 缴费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四、注意事项
1. 费用缴纳: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缴纳多项费用,包括申请费、审查费、复审费、变更费等。具体金额因专利类型和申请阶段而异。
2. 时间限制:申请人应注意各项费用的缴纳期限以及提出主动修改的期限等,以免因逾期而导致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专利权丧失。
3. 修改限制: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如果专利已经授权,则不再接受主动修改的申请文件。
综上所述,发明专利的申请是一个需要精心准备和遵循法定程序的过程。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流程,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和专利权的顺利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