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申请专利的东西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发明:这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可以是某一领域的全新创造,也可以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优化。发明专利通常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 实用新型:这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通常被称为“小发明”。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更注重产品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样,实用新型专利也需要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但其审查标准相对较低,申请过程也相对简化。
3. 外观设计:这是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美感,因此其申请条件主要侧重于设计的独特性和美感。同时,该设计还需要能够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通过工业生产方式制造出来。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例如:
1. 科学发现:这是对自然规律或自然现象的认识和总结,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畴。
2.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由于这些方法直接涉及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不被视为可授予专利的客体。
3. 动物和植物品种:虽然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过程可能涉及技术创新,但根据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它们通常不被视为可申请专利的对象。不过,与动植物新品种相关的生物技术方法(如基因工程技术)则可能受到专利保护。
4.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这类物质通常涉及到核能领域,由于其特殊性和潜在的危险性,因此不被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总之,在申请专利前,需要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条件,确保所申请的内容符合专利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