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后,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的程序。进行商标驳回复审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商标评审申请书:这是复审程序的核心文件,需要由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署或者盖章。在申请书中,申请人需要明确表述复审的请求和理由。
2. 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这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的驳回决定的正式文件。申请人需要提交该通知书的原件,以证明其复审申请的合法性。
3. 申请人资质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申请人)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人),以证明其具备申请复审的主体资格。
4.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果申请人委托了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复审事宜,则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应明确代理机构及代理人的权限和职责。
5. 与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能够支持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和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荣誉、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等。这些材料有助于证明商标的知名度和使用情况,以及申请人对商标的合法权益。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如果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则视为放弃复审权利。
2. 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申请人在提出复审申请时,应明确表述复审的请求和理由,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能够充分证明申请人的主张和请求。
3. 缴纳商标评审费:在提交复审申请时,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商标评审费。如果未按时缴纳费用,则可能导致复审申请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商标驳回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商标评审申请书、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申请人资质证明、商标代理委托书以及与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等。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注意复审申请的法定时限、内容明确性以及费用缴纳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