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其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使用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 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者经销此类商品。
3. 伪造或擅自制造商标标识: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 更换商标并投入市场: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 提供便利条件: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如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6. 其他损害商标权的行为: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如果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