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客体主要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属性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这里的“产品”是指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
任何方法和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均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二、形状与构造的改进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改进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或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改进。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三、技术方案的要求
专利法所称的“技术方案”,指的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进行改进的技术方案必须具有实用性,即应当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并且在产业上能够制造。
四、新颖性与创造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五、申请文件的准备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综上所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客体必须是一种经过人工制造的产品,且该产品必须具有确定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的结合,并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