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此时该商标并未注册成功,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对此情况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会驳回其注册申请,并且不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缴纳的费用通常不予退还。
使用限制
1. 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即使商标被驳回,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2. 不得冒充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商标并未注册成功,因此不得冒充注册商标进行使用,即在商标上不得标注®标志。不过,在复审期间,申请人有权继续使用TM标志。
3. 不得侵犯其他在先权利:使用被驳回的商标时,也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等。
复审机会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期间,申请人可以继续使用被驳回的商标,并有机会通过复审成功取得商标注册。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也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
综上所述,商标驳回后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并可以考虑通过复审来争取商标注册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