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注销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保护期限届满未续展而注销
1. 商标权保护期限: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 续展要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3. 注销情形: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该商标权自保护期限届满即行消灭。
二、商标权人主动申请注销
1. 主动放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主动放弃商标权。
2. 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 注销效力: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三、其他事由导致的注销
1. 原商标权主体消灭:
* 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商标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无继受主体时,商标权随之消灭。
* 如果原商标权人有继受主体,但继受主体未在原主体死亡或终止后一年内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均可提出注销该注册商标。
2. 其他法定事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存在其他导致商标权终止的法定事由,商标局也可以依法注销该注册商标。
综上所述,商标被注销的原因主要包括保护期限届满未续展、商标权人主动申请注销以及原商标权主体消灭等情形。在商标注册和管理过程中,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续展手续,避免商标被注销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