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即著作权登记,其类型主要是根据作品本身的表现形式来分类的。一般来说,版权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型:
一、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也称“文学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如以文字表现的小说、诗词、散文、科学论文、科普读物、技术说明书等;以数字表现的某个时期的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比较表等;以符号表现的盲文读物等。
二、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即兴的演讲、授课、辩论、祝词、布道、法庭辩论等。
三、音乐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乐、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四、戏剧作品
戏剧作品并不是指一台演出的完整的戏,而是指演出这台戏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为剧本。
五、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曲艺作品:是指可供说唱演出的作品,它可以文字形式表现,也可以口述形式表现,如相声、大鼓、琴书、弹调、评话等。
舞蹈作品:指的是舞蹈的动作设计及程序的编排,它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来记载,如秧歌舞、芭蕾舞等。
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车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杂耍等表现形式。
六、美术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通过视觉给人以美感的作品,通常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工艺美术等。
绘画:是指用笔、刀等工具,墨、颜料等物质材料,在纸、木板、纺织物或者墙壁等平面上,通过构图、造型和色彩等表现手段,创造可视的形象。
雕塑:是指用雕、刻、塑等方法,以各种可塑或者可雕可刻的材料,制作出各种具有实在体积的形象,通常分为雕刻和塑造。
书法:一般是指用毛笔或硬笔书写汉字的艺术。
工艺美术: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陈设工艺,即专供陈设欣赏用的工艺美术品,如泥塑;另一类是日用工艺,即经过装饰加工可供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实用艺术品,如家具工艺、陶瓷工艺等。
七、建筑作品
建筑作品是指建筑物本身,包括建筑物附加上的艺术装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建筑作品应当包括两项内容:建筑物本身(仅指外观、装饰或者设计上含有独创性成分的建筑物);建筑设计图与模型。
八、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九、视听作品
视听作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视听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十、图形作品与模型作品
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如人体针灸穴位图、植物构成图、动物解剖图等。
模型作品:是著作权法修改后加以明确的一种作品,它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建筑模型等。
十一、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文档。
十二、其他类型
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如汇编作品等。这是作品范围的兜底性规定,有利于使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
总的来说,版权登记的类型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多个方面,旨在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和鼓励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