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该程序的主要步骤:
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主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发现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情况,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必须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提交材料:请求人需要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附上相关证据和理由。这些材料最好根据规定的顺序摆放装订好,并提交一式两份。
二、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会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是否附带了必要的证据和理由,以及是否缴纳了相应的费用(商标评审费750元/类别)。
审查结果:如果形式审查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并向请求人下发受理通知书。
三、实质审查
审查内容:实质审查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的核心审查环节。在此阶段,商标评审委员会会仔细审查请求人提供的证据和理由,以及被请求人的答辩和证据。
审查过程:实质审查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会要求双方提供更多证据或进行口头审理。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可以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四、做出裁定
裁定结果:经过实质审查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理由做出裁定。裁定结果可能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效力。
通知当事人:裁定做出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向双方下发裁定书。
五、司法救济途径
起诉期限: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进行司法审查,并做出最终判决。
综上所述,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多方当事人的法律程序。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充分准备证据和理由,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