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的期限是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当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时,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商标专用权人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续展手续,还可以在保护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提出,这是商标续展的宽展期。经商标局审查后同意续展的,可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续展的次数是不限的。
如果商标专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续展或者申请续展但未被核准,那么该商标将被注销,商标专用权人将丧失对该商标的专用权。因此,为了保护商标权益,商标专用权人需要及时处理续展事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商标专用权期限的法律规定,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