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被抢注时,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权:
一、协商解决
首先,权利人可以尝试与抢注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支付一定的经济利益或其他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让对方转让或放弃该商标。这种方法成本较低,且能够迅速解决问题,但前提是抢注方愿意进行协商。
二、行政途径
1. 提出异议:
- 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权利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在先的商标将被初步审定并公告,因此提出异议有可能阻止抢注商标的注册。
- 在提出异议时,权利人需要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并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和证明材料。
2. 申请宣告无效:
- 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权利人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权利人能够证明自己在先使用该商标并有一定影响,且抢注方注册该商标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三、司法途径
如果协商和行政手段无法解决问题,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抢注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权利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商标的在先使用权和抢注方的侵权行为。
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权利人应该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如律师或商标代理人,以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他们可以帮助权利人制定具体的维权策略,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五、注意事项
1. 保留证据:在维权过程中,权利人需要保留所有与商标抢注相关的证据,包括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单位之间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和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和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2. 时效性:权利人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争议裁定申请或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综上所述,商标被抢注后,权利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行政途径、司法途径以及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等多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留证据和注意时效性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