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申请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直接向国外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这种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如果发明是在中国完成的,根据《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还需要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二、通过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
巴黎公约是保护工业产权的一个重要国际公约,申请人可以在一个国家提交专利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间(一般为12个月)内向其他成员国提交申请,并享有优先权。以美国为例,如果在中国提交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想要向美国提交申请,可以依据巴黎公约的规定,享有优先权。
三、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国外申请
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申请人可以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然后在国际阶段进行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在进入国家阶段后再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进行审查。这种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约程序及费用。
具体来说,PCT专利申请要经历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国际申请先要进行国际阶段程序的审查,然后进入国家阶段程序审查。申请的提出、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在国际阶段完成,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工作在国家阶段由被指定的各个国家局完成。
不同国家的专利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国外专利时,需要仔细了解目标国家的专利申请规定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文件和费用。同时,由于专利申请涉及的法律和技术问题较为复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寻求专业专利代理机构的帮助,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