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是国际专利申请的一个重要公约,该公约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种简化、统一的国际专利申请流程。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专利所需的主要材料包括:
1. 委托合同:合同中应包含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发明人姓名及地址、拟申请专利类别、申请国别、原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申请专利类别,以及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信息。
2. 签署申请国委托书:该委托书需要由申请人签署。
3. 原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如果是PCT申请,需要提供国际申请号,如有要求初审,还需提供初审报告。
4. 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另外,不同国家对于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专利的材料要求可能有所差异。例如,如果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则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文件优先以德语提交。如果申请文件为英语或法语,则必须在自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德语译文,但最迟在优先权日起15个月内提交。如果申请文件为德语、英语或法语以外的语言,则必须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德语译文。
2.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时,需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期限届满前提交在先申请的日期、国家和申请号等信息,以及在先申请的文件副本。
3. 申请人自国际申请日(或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德文译文。如果超过31个月的期限,只能通过恢复权利程序来递交,但需要证明尽到所有审慎责任。
如果是通过电子递交方式申请,则可以快速获得申请号等信息。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在递交申请时同时提起检索和实审请求,或者仅在递交申请时提起检索请求,然后在申请日后的七年内提起实审请求。
而如果是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则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 提交发明人的姓名、国籍和地址。
2. 提交发明名称(请注明为产品名称)。
3. 发明人签字或盖章。
4. 提供两份完整的说明书和一份附图。
5. 提交权利要求书。
6. 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7. 提交申请人信息(姓名和地址)。
8. 缴纳欧洲专利申请费用,并提交缴费收据。如有必要,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申请费和印刷费的收据。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在线递交等方式向所选择的国际机构递交申请。国际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国家审查阶段。经过一系列审查流程,如果申请被授予专利保护,申请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后续手续。
综上所述,通过巴黎公约申请专利所需的具体材料可能因国家和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申请前,建议申请人详细了解目标国家或机构的具体要求,并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