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涉外专利,即申请国外专利,一般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这些文件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撰写,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特征和请求保护的范围。
二、选择申请途径
申请外国专利主要有两种途径:
1. 巴黎公约途径: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对于中国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并非必须先在国内申请),可以利用巴黎公约规定的可享受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的“优先权原则”,在优先权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内,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2. PCT途径:中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利用此途径,可以实现“一国申请,多国有效”。此途径分为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在国际申请阶段,中国申请人可以以中文提交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指定此申请有效的国家(指定国)。国家阶段即为在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20或30个月内,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相比,PCT申请可以将进入外国的时间推迟8或18个月,缴纳外国阶段的费用也相应推迟,审批时间也会相应推迟。
三、提交申请并受理
申请人需要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如果是涉外申请,可能需要通过PCT或其他国际专利申请途径进行申请。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后,会进行受理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是否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
四、公布与实质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也可以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的创新性、实用性和专利性进行评估。如果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专利局会驳回申请。
五、授权与公告
如果专利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会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同时该专利会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此时,发明人即获得了对该发明的独占权。
六、维护与管理
获得专利权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同时,申请人也有权对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涉外专利申请可能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因此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机构,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此外,涉外专利的花费通常较高,建议提前做好布局策略,并充分了解当地的审查和法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