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两种重要权利,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显著的不同点。以下是对这两种权利的具体比较:
一、目的和功能不同
1. 商标权:
* 目的:商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其显著性和识别性来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以实现商业竞争中的有效竞争,争取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 功能:商标如同在商品之外添加了一个识别符号,它附着于商品或者其包装上,并不改变商品本身。商标的设计会比较鲜明,具有特色。
2. 外观设计专利权:
* 目的: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与其他设计具有一定的区分性,但是主要和产品相结合,表现在产品的实用上面。它要求设计不仅具有区分性,还要能够和产品的实用性相匹配。
* 功能:外观设计突出其实用特性,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颖,它改变并决定商品的外观,常常成为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构成要素不同
1. 商标权:商标主要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商标主要是标识作用,需要的是显著性,但不一定有美感。
2. 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它要求设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以美感为核心。
三、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和年限不同
1. 保护范围:
* 商标权: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较宽,不仅包括在核准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还包括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则比较窄,通常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2. 保护年限:
* 商标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如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理论上可以是无期限的。
* 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且没有续展程序,所以其保护期限是固定的10年。
四、获得权利的程序不同
1. 商标权:商标必须向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国家商标管理机关批准注册后,商标所有人才享有专用权。这一程序相对复杂且严格。
2. 外观设计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的获得相对简单一些,虽然也需要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但只须经过初步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的,即可由专利局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而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
综上所述,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在目的和功能、构成要素、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和年限以及获得权利的程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这些不同点使得这两种权利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