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标证书(即《商标注册证》)丢失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一、准备相关材料
1. 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需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申请书应明确填写申请人名义、地址、商标注册号、类别等信息,这些信息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上的信息一致。
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补发手续,则需提供此委托书。
二、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向商标局提交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
1. 纸件方式:确保所有文件为原件,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进行装订和提交。
2. 电子方式:提供所有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并按照商标局要求的格式进行上传。
三、审查与公告
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补发条件的,商标局将予以补发,并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公众知晓该商标证书的遗失情况,防止他人冒用。
四、领取新证
经审查合格并刊登遗失声明后,商标局将补发新的《商标注册证》。申请人可以凭相关凭证到商标局领取新证,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领取。
五、注意事项
1. 费用:补发商标注册证需要缴纳一定的官费,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目前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的官费为1000元。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支付相应的代理费用。
2. 时间:补办商标证书的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建议申请人提前咨询商标局或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时间安排。
3. 真实性: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商标局将不予办理,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综上所述,当商标证书丢失时,申请人可以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补办。同时,建议申请人在日常管理中妥善保管好商标证书等重要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