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前期准备
1. 确定申请类型:根据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确定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则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 进行专利检索:在申请专利前,需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和检索,以确保发明创造的新颖性,避免与已有的专利产生冲突。
3.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这通常包括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图纸等。其中,说明书需要清晰明了地描述发明或设计,包括其结构、功能、特点等。
二、提交申请
1. 提交申请文件: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专利局。可以是国家级的专利局,也可以是国际专利组织(如WIPO)。
2. 获取申请号和受理通知书:专利局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等。如果初步审查合格,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阶段
1. 初步审查: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等。
2. 公布与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在初步审查合格后,会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公布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将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主要检查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
3. 答复审查意见:在审查过程中,如果专利局认为申请文件存在缺陷或需要修改,会下发补正通知书或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复或补正。
四、授权与公告
1. 授予专利权:如果专利申请经过审查合格,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并颁发专利证书。此时,申请人成为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
2. 缴纳费用:在授予专利权前,申请人需要缴纳办登费、公告印刷费以及第一年年费等费用。
3. 公告:专利权从公告之日起开始生效。专利局会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信息。
五、后续程序
1. 专利复审: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2. 专利无效宣告:在专利权授予后,如果公众认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此外,在申请专利时,申请人还可以选择委托国家认证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代理机构会根据申请人的想法及图纸或其他材料出具专业的专利申请资料,并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这可以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总的来说,申请专利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仔细准备申请材料、了解审查流程并积极配合专利局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