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使用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 销售侵权商品: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这包括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
3. 伪造和擅自制造商标标识: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 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 反向假冒:
*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这种行为也被称为“反向假冒”。
5. 故意提供便利条件:
*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这包括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 其他损害行为:
*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可能包括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等。
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商标侵权的判定通常采取“双重近似标准”,即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商标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和性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