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本身并不拥有署名权。以下是对此观点的详细解释:
一、商标的定义与属性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它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其存在主要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二、署名权的定义与主体
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的主体是作者,这里的作者不仅包括创作作品的自然人,还包括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以及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三、商标与署名权的关系
1. 商标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商标设计完成即产生该作品的著作权。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不得侵犯在先权利,这包含著作权。因此,如果商标设计是委托他人完成的,为避免侵犯设计者的著作权,可以与设计者签订委托协议,明确作品著作权归委托方。
2. 商标与署名权的区别:尽管商标设计作品可能享有著作权,但商标本身并不拥有署名权。这是因为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而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两者在属性和功能上存在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商标并不拥有署名权。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主要表明的是作品的作者身份,而商标则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