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以下是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审流程
1. 接收驳回通知书: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会收到来自商标局的驳回通知书,这是整个复审流程的起点。驳回通知书会详细说明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这是申请人后续准备复审材料的重要依据。申请人需要仔细审阅,并特别注意通知书上的邮戳日期,因为复审申请有严格的时限要求。
2. 准备复审材料: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为15天)准备复审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复审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人对驳回理由的异议,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 商标驳回通知书:作为复审申请的依据之一。
* 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图样:证明申请人对该商标的原始申请情况。
* 商标使用证据:如果可能,提供商标在实际使用中的证据,以证明商标的显著性和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
* 商标设计说明:解释商标的创意来源和设计理念,有助于说明商标的独特性和合法性。
*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商标代理委托书(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3. 提交复审申请:准备好复审材料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5天)将材料提交给商标评审委员会,并缴纳相应的复审费用(目前为每件750元或1500元,具体金额可能随时间变化,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提交方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具体以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为准。
4.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会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形式审查通过后,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实质审查,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驳回理由是否成立等进行全面评估。这一过程通常需要九个月内完成,但如有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至多三个月。
5. 审查决定及通知: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实质审查结束后,会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复审申请理由成立,评审委员会将撤销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如果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将维持商标局的驳回决定。
6. 司法救济途径:若申请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复审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申请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
注意事项
1. 时限要求:复审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 费用缴纳:及时缴纳复审申请费用,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复审进程。
3. 证据充分:在准备复审材料时,应确保提供的证据充分、有力,以支持申请人的异议理由。
总的来说,商标驳回复审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申请人仔细准备、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