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是全国范围内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商标的保护是覆盖全国的。如果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还可以受到签约国的保护。
商标权保护范围包括:
1. 普通商标:不能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者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2. 驰名商标:所有产品都不能使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与该驰名商标近似的商标。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 注册商标: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此外,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商标权人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也不能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或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总的来说,商标保护是全国范围内的,但具体的保护程度和范围可能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如商标注册情况、商标使用情况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因此,在商标使用过程中,商标权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