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商标属于第27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尼斯分类)的规定,地毯属于“纺织品”类别,具体为“地毯、地席、席垫”商品,这些在商标分类表中均被归类到第27类。此外,与地毯相关的纺织品,如毛毯、毛巾等,也属于该类别。
在第27类中,除了地毯之外,还包括以下商品和服务项目:
1. 纺织品制成的弹性地席、地毯和席垫。
2. 非纺织品制成的地席、地毯和席垫。
3. 带有或不带有装配的地席、地毯和席垫。
4. 洗涤用布。
5. 针织或钩编的织物。
6. 家庭、浴室用的可洗涤的垫子等。
其中,关于地毯的具体分类,主要包括:
1. 2701地毯:嵌入式地毯、方块地毯、浴室地毯、小方地毯、纺织品小方地毯、铺地用小方地毯、(穆斯林)祈祷用跪毯等。
2. 2703地垫:浴室防滑垫、地板覆盖物、人工草皮、健身用垫、门前擦鞋垫、汽车用脚垫、防滑垫、地毯底衬、瑜伽垫、榻榻米垫、地垫、橡胶地垫等。
需要注意的是,地毯和地垫在实际使用时有时区分不明显,且生产销售往往放在一起,所以一般售卖地毯地垫的商家,建议选择第27类中同时包含2701和2703类似群的商标。同时,尽管地毯在第27类中得到了很好的分类,但在进行商标注册时,申请人仍需要全面考虑类似的产品或服务项目所在的类别,确保自己的产品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