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电视广告制作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 策略优先原则:电视广告拍摄必然有营销策略和品牌策略的跟随。电视广告的策略是企业长期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企业建立品牌营销的一个方向。因此,在制作商业电视广告时,需要明确广告要传达的核心信息和目标受众,以及广告要实现的营销目标。
2. 创意性原则:创意是广告的灵魂所在。一则电视广告要引起人们的观看兴趣,必须要有独特的创意。这要求广告制作人员要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意能力,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去切入生成不同的想法,并筛选出最佳的创意进行实现。
3. 针对性原则:电视广告要针对目标消费者来决定节奏、影调等艺术形式,不能高深隐晦,要让观众短时间内认知产品的功能特质或品牌、企业理念。因此,在制作广告时,需要对目标受众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他们的喜好、需求和消费习惯,从而制作出更符合他们口味的广告。
4. 真实性原则:实事求是,也是讲真话。新广告法也明确限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原则,进一步限定了广告中虚假、夸大等渲染的法律界定。因此,在商业电视广告制作中,需要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避免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通过真实有效的承诺,建立品牌和产品的信誉。
5. 艺术性原则:广告虽然需要遵循真实性的原则,但也需要艺术的感染力。设计师需要在真理上绘制色彩,让真理变得生动,让人容易接受。因此,在制作商业电视广告时,需要注重广告的视觉效果和表现形式,通过艺术的手法将广告内容呈现得更加生动、有趣和吸引人。
6. 快速吸引注意原则:电视广告需要在短时间内吸引观众的注意力。一般来说,电视广告需要在3\~5秒内吸引观众的注意力,才有可能达到广告的目的。因此,在制作广告时,需要注重广告的开头部分,通过独特的创意和表现形式来迅速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综上所述,商业电视广告制作需要遵循多个原则,以确保广告的有效性和吸引力。这些原则相互关联、相互支持,共同构成了商业电视广告制作的基础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