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炉商标属于第11类。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第11类主要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和设备,还包括一些家用电器。具体到微波炉,它作为厨房用具的一种,被明确归类在1104-民用电气设备群组中,具体编号为110317。微波炉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的原因在于其功能和用途,微波炉通过微波加热的方式,对食物进行快速加热或烹饪,是现代家庭中不可或缺的厨房电器之一。因此,在商标注册时,它自然被归类到与烹饪、加热等相关的设备类别中。
微波炉商标属于第11类。
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第11类主要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和设备,还包括一些家用电器。具体到微波炉,它作为厨房用具的一种,被明确归类在1104-民用电气设备群组中,具体编号为110317。微波炉商标注册属于第11类的原因在于其功能和用途,微波炉通过微波加热的方式,对食物进行快速加热或烹饪,是现代家庭中不可或缺的厨房电器之一。因此,在商标注册时,它自然被归类到与烹饪、加热等相关的设备类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