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专利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确定发明是否具备可专利性:
评估发明是否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新颖性指在申请日之前未曾有相同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公之于众或实际使用;创造性则强调发明或实用新型相较现有技术具有显著进步;实用性则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可实现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效益。
进行专利检索,了解是否存在相似或相同的已有专利,避免重复申请。
2. 准备申请文件:
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准备相应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等。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等。
+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申请文件,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二、提交申请
1. 提交申请文件:
可以通过电子提交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
也可以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各地的专利代办处办理。
2. 缴纳申请费:
在提交申请后,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接到专利申请文件后,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缴费成功后,专利申请进入下一步。
三、审查阶段
1. 初步审查:
专利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等。
对于发明专利,初步审查合格后,会进入公布阶段;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初步审查合格后,会进入授权阶段。
2. 公布阶段(仅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在初步审查合格后,会进入公布阶段,向公众公开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3. 实质审查(仅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需要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或在递交申请文件时就提交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会对发明的创造性、新颖性等进行深入审查。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下发补正或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查意见进行答复或修改。
四、授权阶段
1. 授权通知:
如果专利申请通过审查,专利局会下发授权通知书。
2. 缴纳授权官费:
申请人需要在授权通知日起2个月内缴纳授权官费。
3. 办理登记手续:
缴纳授权官费后,申请人需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 下发专利证书:
缴费完成后20\~30天,专利局会下发专利电子证书。电子专利证书的真实性可通过电子申请网进行验证。
五、年费缴纳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如果未按时缴纳年费,专利权将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以享受年费减免政策。
此外,在申请办理专利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申请人须为专利权人或经其授权之人,涵盖发明者及企事业单位等受让发明人专利申请之人。
申请资料需完整且格式合规,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及附图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还需满足相应特殊条件,如外观设计专利需兼具美观性、适用性及独特性;实用新型专利需涉及产品改良新技术方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专利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