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收集证据:首先需要收集有关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证据,如商标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相关合同、发票等。这些证据需要在商标使用情况的审查过程中进行证明。
2. 提交撤销申请:向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说明要撤销的商标以及撤销的理由,即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书需要明确列出商标的注册号码、撤销期限的起始日期等信息。
3. 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商标局在收到撤销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资格、撤销理由等进行审查。如果撤销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商标局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商标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
4. 商标注册人提供证据:商标注册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使用证据,证明其在过去三年内实际使用了该商标。如果商标注册人不能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商标局会进一步审查并可能作出撤销决定。
5. 商标局作出决定:商标局在审查后,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如果决定撤销商标,商标局会发布撤销公告并通知商标注册人。
6. 复审和诉讼:如果商标注册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如果仍不服复审结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的撤销流程可能因情况而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流程正确并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