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在此,赢在威客网的小编整理了商标注销流程如下: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注销流程
1、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2、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申请书件的准备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已满3年。
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