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汁商标属于第32类。这一类别在商标分类中主要涵盖了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具体包括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等。以下是对该分类的详细解释:
商标分类体系
根据国际商标分类标准,如《尼斯协定》关于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商品和服务被总共分成45个大类。其中,商品为第1类至第34类,服务为第35类至第45类。果汁作为商品,被归类到第32类。
第32类具体内容
3201:啤酒。
3202:不含酒精饮料,这包括无酒精果汁、无酒精果汁饮料、果汁、葡萄汁、柠檬水、未发酵的葡萄汁、果汁冰水(饮料)、无酒精饮料、无酒精鸡尾酒、无酒精果茶等各种果汁饮料。此外,还包含酸梅汤、植物饮料、乌梅浓汁(不含酒精)等含果汁的饮料。
3203: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果汁商标时,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商标分类表,确保所选类别与果汁产品相符。此外,申请人还需要遵循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如提交清晰的商标图样、填写准确的商标信息等,以确保申请的成功。
综上所述,果汁商标属于第32类,这一类别涵盖了各种不含酒精的饮料,包括果汁及其相关制品。在申请果汁商标时,申请人应仔细核对商标分类表并遵循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