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以下两种:
1. 行政认定:驰名商标驰名程度的认定,是由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商标在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等因素进行的认定。如果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出现了商标纠纷,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申请,然后工商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作出行政认定。商标局会根据商标注册实际情况、商标使用时间及范围、商标保护措施以及驰名商标认定机构做出的认定结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此外,在商标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也可以主动向相关机构提出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这种认定的结果会随着具体案件发生变化,并且在复审环节也可能受到影响。一般而言,这种认定工作会在立案阶段展开,但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若成功认定驰名商标则会出现一定的法律效应保护申请主体的权益和名声等利益。若想申请的商标的服务使用方向未在初步审定范围之内则不能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驰名商标的保护受到地域性的限制,保护范围仅能局限在申请认定地。跨保护地域范围的商标驰名程度需要另行申请保护并由相关部门重新审核商标驰名度等。一旦涉及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权问题产生争议较大时商标局可以做出审慎的审查复核并对公众做出裁定决定商标驰名度的维护权益事项等。因此行政认定的过程较为复杂且灵活多变。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会对驰名商标进行统一认定和公告;
2. 司法认定:通过司法途径认定驰名商标是我国实践中运用最多的一种驰名商标认定方式。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并予以相应保护。其中当事人需要对自身商标驰名的程度以及相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或对某些事实证据进行公证保全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因此通过司法途径来认定驰名商标维权较为有效并且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同时人民法院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维护相关权利人维权过程的公平正义公开等原则使得侵权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驰名商标的侵权案件时会对驰名商标及时给予一定的保护措施并及时介入给予打击维权以防止进一步的侵害与恶劣的社会舆论发生从而减少重大侵害事故挽回巨大的损失避免损失恶化导致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及难以弥补的后果发生。若该品牌在此之前未被相关工商管理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时企业也可在维权过程中请求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认定并由司法机关对涉案商标是否驰名进行判定和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同时司法机关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地域限制即司法机关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只在本案有效并通过相关的文书进行公告和通知维权结果等从而使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应从而更好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并维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发展等。同时司法认定的过程也较为复杂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以及证明侵权者侵权行为的事实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打击侵权行为的发生等。此外司法认定的过程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因涉及大量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定的解读和运用需要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等。
总之无论是行政认定还是司法认定都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行为的发生维护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市场经营秩序的稳定发展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机构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