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种重要取得方式,以下是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一般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
在签订转让合同之前,受让人应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例如是否存在法律纠纷、是否已被注销等。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进行综合查询。
2.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商标受让人和商标转让人应共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合同中需要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如商标注册号、商标名称、图形等),转让商标的费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等关键条款。
合同应由双方签字盖章,确保其法律效力。
二、提交申请阶段
1. 准备申请文件: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还需提供转让人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
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还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文件提交至商标局或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
三、审查阶段
1. 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
2. 实质审查:
审查员会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包括核实商标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转让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可能会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合同等相关资料。
3. 审查时间:
商标转让的审查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具体时间因商标局的工作进度和申请量而异。
四、核准与公告阶段
1. 核准转让:
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会予以核准。
2. 下发《转让核准证明》:
商标局会下发《转让核准证明》,证明上标明的日期即为商标转让生效日期。
3. 公告:
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商标局会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五、注意事项
1. 一并转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 合法使用:
受让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应合法使用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避免自行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综上所述,办理商标转让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在准备阶段,应核实转让方商标信息并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在提交申请阶段,应准备齐全的申请文件并提交至商标局或委托的商标代理组织;在审查阶段,应耐心等待商标局的审查结果;在核准与公告阶段,应关注商标局的核准和公告情况,并及时领取《转让核准证明》。同时,还需要注意一并转让、合法使用以及避免自行转让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