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多个方面,以确保软件开发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管理规定:
一、著作权登记
1. 登记机构: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并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2. 登记申请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登记材料: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4. 登记流程:申请人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中心将在收到符合规定的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如果申请符合规定,将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二、著作权保护
1. 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软件的表达方式,即程序、文档等,而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数学方法、操作过程、技术方案等。
2. 著作权人权利: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多项权利。
3. 侵权处罚:对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各地版权管理机关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对于性质严重的制作、发行、销售盗版计算机软件的犯罪行为,可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著作权使用与转让
1. 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软件,并有权获得报酬。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等。
2. 著作权转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将其著作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后,受让人将成为新的著作权人。
四、其他规定
1. 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协商不一致,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2. 登记变更与补充: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如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需要补充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变更或者补充登记。
综上所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规定涵盖了著作权登记、保护、使用与转让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等多个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