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一、《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1.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
在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将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提交给日本特许厅(JPO)。
2. 后续程序:
日本特许厅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文件没问题则发出受理通知书;若有缺陷,官方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在发文日起2个月内补正。
自申请日起(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申请内容将被公开,也可以要求提前公开。
在申请日起三年内,任何人(申请人或第三人)可就该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JPO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该申请具有可专利性时,将直接授予专利权;认为该申请存在不能授权的缺陷时,将发出拒绝理由通知(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可以进行答辩和/或修改。
二、《巴黎公约》途径
1. 成员国身份:日本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之一。
2. 申请条件:申请人在任何《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向JPO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三、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
1. 保密审查: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向海外申请专利之前,需要在中国进行保密审查。否则,此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将不被授予专利权。
2. 申请流程:申请人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文件(如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并直接递交至JPO。
四、注意事项
1. 语言要求:除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可先提交英文文本后补日文译文(有时间限制)外,外观设计专利等必须用日语申请。
2. 费用缴纳:按时缴纳申请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注意不同阶段费用缴纳的截止时间。
3. 优先权:如果要主张优先权,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并准备好相关认证文件。
4. 答复期限:对于官方发出的各种通知(如审查意见通知书等),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和处理。
综上所述,申请日本专利的途径主要有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申请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