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审查专利的情况主要限于以下几种:
一、特定类型的专利申请
1. 发明专利申请:通常需要在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提出优先审查请求。这些申请可以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以及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的发明。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受理并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也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受理并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后,也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二、满足特定条件的专利申请
1. 对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义的发明:这类发明往往被认为对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
2. 涉及以申请发明作为无形资产投资的重要项目:这包括那些以专利作为关键资产进行投资或融资的项目。
3. 在专利申请公开后,他人实施其发明对申请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申请人的发明在公开后被他人实施,且这种行为对申请人的利益产生了重大影响,那么申请人可以请求加快审查。
4. 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职务发明:这包括国家重大专项、武器装备研制项目、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基金等过程中产生的职务发明,且这些发明不涉及国家秘密并已获得专利申请号。此外,这些发明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较大的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已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使用合同;属于重大基础发明,占领技术制高点。
三、其他加快审查途径
1. PPH(专利审查高速路)请求:当申请人在向在先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称为对应申请)中所包含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称为本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这种途径通常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等,且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应属于新能源或互联网技术领域。
2. 专利预审:适用于已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备案的企事业单位等。专利申请的预审请求需在提交申请前提出,且案件分类号需满足当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范围。通过专利预审后,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结案时间通常会大大缩短。
3. 提前公开:申请人可以主动请求提前公开其发明专利申请,从而加快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速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前公开意味着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提前为大众所获知,可能会对竞争对手产生启发或对申请人自身的后续其他专利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加快审查专利的情况主要限于特定类型的专利申请、满足特定条件的专利申请以及其他加快审查途径。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加快审查途径。同时,也需要注意各途径的申请条件、审查周期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