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三角形作为象征智慧的符号,而随后的基督教则用三角形表示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
古埃及、巴比伦、印度、希腊、古罗马等文明古国,在很久以前都在各种陶器、金属器具和手工制品上使用各种标记,以便于官方征税,或用于作坊主与工匠之间记帐,这是商标的萌芽。
13世纪时,欧洲大陆盛行各种行会,并要求在商品上打上行会认可的标记,从而起到区分生产者的作用,这已经具备了现代商标内涵。当人类在运用符号上逐渐从精神象征走向功利性标记,当这种符号与商品概念结合起来时,“商标”就出现了。
1262年,意大利人在他们制造的纸张上采用了水纹作为产品标志,水纹标志设计甚至成为当时造纸技术人员的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9世纪,现代意义上的商标制度在欧洲各国相继建立,法国1804年颁布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受保护,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商标价值: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商标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